公告日期:2020-03-31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参加公司月度会议、审阅公司会计月报及年度报告等形式,认真履行了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职责,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和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履行公司职务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9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共召开了 5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32 项议案。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年报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及 2019 年利润分配预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关于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安琪崇左实施环保技改和建设 2.5 万吨/年颗粒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俄罗斯公司实施二期扩建年产 1.2 万吨酵母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增加安琪德宏年产 6 万吨有机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2019年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安琪滨州新增喷塔干燥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扩建年产 3.3 万吨食品原料生产线及配套仓储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安琪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安琪伊犁实施生产线异地搬迁项目的议案、关于审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9年 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 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北京贝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安琪崇左实施固废资源化利用
项目和糖蜜储罐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二、2019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列席了公司2019年历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共
同努力下,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已经全部得到执行。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过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公司经理层履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尽职尽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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