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广汇汽车资讯
2024-04-24 1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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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国债逆回购、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基金(货币型基金、公募、私募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5、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裁、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依据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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