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广汇汽车资讯
2023-11-03 1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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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04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9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5 元/股(含);

回购金额: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
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
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95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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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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