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10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被扣划金额:90.6万元
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将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刘小娟、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公司”)、亿阳集团阜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工贸”)、邓伟、邓清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收到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2018)湘0523执532号、(2018)湘0523执533号《执行通知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2018年3月31日、8月23日、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二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5)以及《亿阳信通关于收到涉诉事项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8)。
2、邵阳县人民法院将拍卖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39层的房产,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关于公司房产被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8)。
3、公司日前接到银行通知,依据(2018)湘0523执535号《执行通知书》,邵阳县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90.6万元。
二、特别说明
1、公司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对于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予以否认。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从未就此案相关事项做出过决议,原告所提供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的董事签字,经公司董事们辨认,不是董事的亲笔签字,董事会决议系伪造。公司将保留追究造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已被扣划金额将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3、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4、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将通过启动司法保护措施,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原有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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