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江苏舜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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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2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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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沈永建,作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全面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状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会计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19)独立董事、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0659)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8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 1 次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咨询、了解议案的辅助材料或背景资料;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从各自的专长方面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和交流,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等管理人员能与本人定期沟通经营情况,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管理层还能根据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征求本人意见或听取本人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本人也会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运用企业管理经验和专业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其他

2023 年年报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沟
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商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沟通;本人关注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与会计师审计报告之间的差异,并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关联交易、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保持关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对方不具备依赖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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