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董事长冯志武先生上任即发起收购四家公司和股份增发,股价从4元涨至9元,结果不了了之!告吹前匆匆辞职(距届满前期);公司预告年利润亏损2亿左右,吴跃华董事长即告辞职。请问: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违规?是否以辞职推卸责任?是否存在个别人谋取私利的情形?公司纪检是否展开了专项调查?上交所是否有过异议? 【答】
华阳新材: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4-02-27 17:05: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