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中央商场资讯
2019-09-24 09: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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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自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9月20日止,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10,000,03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7%(公司股本总数为1,148,334,872股),回购最低价格为3.20元/股,回购最高价格为3.599元/股,公司支付资金(不含佣金、税费)合计人民币33,743,397.40元,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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