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二、在股权登记日(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遵守议事规则,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秩序,并依法享有股
东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将安排合理时间供股东提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就股东大会涉
及的议案内容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对于股东的提问,可指定有关人员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五、为确保计票正确,本公司将利用计算机软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进行计票。请股东
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若有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本次投票为记名投票。股东表决后需在后面签名。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和议案七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十
二和议案十三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表决完毕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如股东未提交表决票或提交的表决票为废票的,则均视为该等股东弃权。
八、请股东仔细阅读表决说明。计票时,本次股东大会将推选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
事,监督计票全过程,并由工作人员宣布表决结果,计票工作由律师进行见证。
九、表决统计基数为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领取表决票所记录的股份数,表决结果在
股东大会上现场宣布。
十、股东大会结束前,由律师宣读对股东大会的整个程序合法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8年5月23日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吕勇明 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读《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二)审议议案
议案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吕勇明
议案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卢力英
议案三: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人:瞿元庆
议案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人:瞿元庆
议案五: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六:关于2018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八:关于授予经理室资本运作权限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九: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人:瞿元庆
议案十: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报告人:瞿元庆
议案十一:关于更选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吕勇明
议案十二:关于拟发行可交换债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报告人:陈乃轶
报告事项: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吕毅
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
七、计票
八、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宣布大会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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