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足够的资金,抢做控股股东,第一,把未分配利润分了,
第二,把
国盛金控股卖掉一半,增加现金流。
第三,缩股变成高价股,让交易集中化,盘子变小,易操作。
可惜啊,如此的产权结构,永远无法控股,大股东和一致人把控着控股权,真希望有改革,决不容许控股股东及相关一致人,享有30%以上的控制权,这才符合具有竟争性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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