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城建发展资讯
2024-04-12 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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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大华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大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华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
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
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9 亿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马宁,199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 月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玮,200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8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利君: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大华所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华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审过程中,大华所就本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
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大华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本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
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
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大华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大华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大华所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大华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大华所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首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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