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城建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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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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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1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 年 4 月 11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玉喜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青岛樾府项目、天津武清澜湖庭苑项目、天津武清珑玺家苑项目等项目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
959,169,623.52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价值,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4-16 号公告。

二、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的意见如下:

1、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3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未发现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 2023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运行良好,运作规范,出具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且执行情况良好。

4、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5、报告期内,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认为公
司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6、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兴瑞公司 100%股权并终止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望坛棚改项目有利于理顺管理关系,收购北京城建兴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股权有利于解决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取得合作开发收益,以上关联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259,671,645.06 元 , 加 上 2022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0,577,057,297.53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207,574,350.70 元,减去本年支付“18京城投MT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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