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65:ST景谷关于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景谷林业资讯
2019-01-18 18:39:54
  • 2
  • 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19


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2019-00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景谷林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月21日开市起复牌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或“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周大福投资以外的景谷林业全体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2,450,000股,股份比例为25.00%,要约收购价格为32.57元/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7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周大福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小康控股所持的景谷林业38,939,900股股份,占景谷林业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00%。

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已经于2018年8月14日完成过户手续。即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持有38,939,900股景谷林业股份,占景谷林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00%。2018年9月28日,景谷林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上述协议转
让的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备案程序完成。

为了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进而能够从公司治理、产业结构及业务开展等多方面进行完善与提升,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收购人拟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景谷林业的持股比例。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景谷林业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景谷林业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景谷林业的控股股东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景谷林业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景谷林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2、要约收购的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收购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景谷林业全体股东所持景谷林业已上市流通股份。

3、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部分要约(32,450,000股)

4、要约收购价格:32.57元/股

5、要约收购的方式:现金收购

6、要约收购有效期: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7日

7、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50

二、 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9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景谷林业董事会于2019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大福
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5日及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共三次收购人要约收购景谷林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 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19年1月1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7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649个账户共计74,383,575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32,450,000股,周大福投资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周大福投资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