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保荐机构声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本机构”)接受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景谷林业”)的委托,作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后,并经本机构内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发行人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规定出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以下简称“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保荐机构声明 ......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 ...... 3
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 3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 3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五、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 4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8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 8
四、关于廉洁从业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五、关于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核查情况 ...... 13
第四节 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评价 ...... 14
一、主要风险因素 ...... 14
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17
第五节 结论 ...... 2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
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
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华创证券指定任旷和李和军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任旷先生,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职于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中航证券。曾负责或参与了美芝装饰(002856)、百润股份(002568)等再融资项目,张裕 A(000869)、西藏珠峰(600338)、雷伊 B(200168)等并购重组项目,易事达、超思维、硕泉园林、芳源环保、金彩虹等多家新三板项目。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李和军先生:保荐代表人、律师、法律硕士。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任职于中航证券、财富里昂证券、财富证券、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曾负责或参与了三峡新材(600293)非公开发行项目、数码网络(000578)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亚星客车(600213)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华创证券指定童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童东先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了南华生物(000504)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盈方微(000670)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统一股份(600506)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盈方微(000670)恢复上市项目、中能电气(3000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能电气(30006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等。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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