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18年9月26日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7年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15,74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259,420.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28,341,320.9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2017年度公司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63,148,5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78,891,302股。
2018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临2018-020号,2018年5月25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实施完成。
鉴于上述事项全部实施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81,574.2752万元增至97,889.1302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574.2752万股增至97,889.1302万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议案,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1.1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1.1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程。
本章程。
1.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574.2752万元。 97,889.1302万元。
1.12公司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
无 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
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
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3.1.5公司股份总数为 3.1.5公司股份总数为97,889.1302
81,574.275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无(增加一章作为第五章,之 第五章党的委员会
后章节相应调整编号)
第一节 机构设置
5.1.1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