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20、022 及 035 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秦睿、施昌臻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薛祈明、胡进科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挂牌公司4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胡进科,199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司2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薛祈明、胡进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各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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