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4-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256
2013年年度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尚继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正茂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86,954,821.38元,减提取盈余公积58,695,482.14元,减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红股
1,051,308,740元,减2012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75,218,123.4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2,176,680,789.38元后,2013年可供分配利润1,478,413,265.22元。按2013年末总
股本5,221,424,684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0.283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发布了【2014-023
号】公告,就201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充分征询广大投资者意见。
鉴于公司2013年8月23 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已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支付总
金额为339,361,111元(含佣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
并计算。至此,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514,579,234.4元,满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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