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
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
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
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
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 - -6,139.41
营业外支出 116,349.88 110,210.4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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