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51:冠农股份:第二师国资委收购报告书
冠农股份资讯
2018-11-13 15: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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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股票代码:600251



收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党校1号楼218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2、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持有、控制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在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根据2018年9月13日兵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持有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兵国资发【2018】24号)和《关于无偿划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团持有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兵国资发【2018】23号)文件,同意将二十九团持有冠农股份4.14%股份(32,516,580股)无偿划转至金汇源和三十团持有冠农股份3.21%股份(25,202,160股)无偿划转至鑫融贸易。



5、根据2018年9月14日第二师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无偿划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持有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师国资发【2018】72号)和《关于无偿划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团持有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师国资发【2018】73号)文件,决定将二十九团持有冠农股份4.14%股份(32,516,580股)无偿划转至金汇源和三十团持有冠农股份3.21%股份(25,202,160股)无偿划转至鑫融贸易,鑫融贸易和金汇源是第二师国资委的国有独资企业,同受第二师国资委控制。





6、本次股权划转前,第二师国资委通过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冠农股份320,932,708股股份,占冠农股份总股本的40.89%;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导致第二师国资委间接增持冠农股份7.35%的股份(57,718,740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行为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7、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3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6……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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