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涉及“延长化建”
陕建股份资讯
2018-11-09 17:04:49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全浩

K图 600248_1

  11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披露,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高莉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冀晓斌内幕交易“延长化建”案作出处罚,没收冀晓娬违法所得3.28万元,并处以9.85万元罚款。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姜亮亮内幕交易“宝泰隆”案作出处罚,对姜亮亮处以3万元罚款;依法对潘广明内幕交易“宝泰隆”案作出处罚,没收潘广明违法所得2.66万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陈磊内幕交易“保龄宝”案作出处罚,对陈磊处以3万元罚款。


  高莉称,上述案件中,冀晓斌在“延长化建重组北京工程公司”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后于次日异常交易了“延长化建”股票;姜亮亮、潘广明系“宝泰隆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分别内幕交易了“宝泰隆”股票;陈磊配偶郑某林是“保龄宝相关股权转让事宜”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磊利用与郑某林共同生活便利及频繁联络接触获悉了内幕信息,并内幕交易了“保龄宝”股票。


  证监会称,内幕交易是证监会持续严厉查处的违法行为,其危害性在于严重侵害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平知情权,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方妄图凭借信息优势窃取不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发展秩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持之以恒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新京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