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舆情|时代万恒及7名职务人员遭上交所监管警示,因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信息并误报财务账目
时代万恒资讯
2024-05-06 2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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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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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信息,近日辽宁时代万恒及多人被大连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后,又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5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事项,且导致前期定期报告出现错报,上交所决定对时代万恒(600241)及时任董事长李军、总经理李治斌、财务总监姜道林、董事会秘书庄绍英等7名职务人员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交所的公告,2023年4月至12月期间,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夷能源)与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夷锂能)存在购买结构性存款、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情况。2023年9月7日、10月10日等多日中,以上委托理财行为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另经查明,公司在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中称,九夷锂能、九夷能源2023年度委托理财滚动累计购买额16.46亿元,单日最高购买金额为2.3亿元,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日最高理财余额为2.3亿元,占公司亦存在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存在错误,导致前期定期报告出现错报,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

  上交所指出,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已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且导致前期定期报告出现错报,其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认定,时任董事长李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治斌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姜道林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庄绍英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副总经理王昕刚作为委托理财的主要责任人,时任副总经理李星宇作为委托理财的主要责任人,时任副总经理彭博作为委托理财的主要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因此,上交所作出监管措施决定:对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军、总经理李治斌、财务总监姜道林、董事会秘书庄绍英、副总经理王昕刚、副总经理李星宇、副总经理彭博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辽宁时代万恒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防范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此前,大连证监局4月29日发布公告称,辽宁时代万恒及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在2023年4月至12月期间,存在购买结构性存款、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情况,且在多日中,相关业务合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总经理李治斌、副总经理王昕刚、副总经理李星宇、时任副总经理彭博、董事长李军、财务总监姜道林、董事会秘书庄绍英履职时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大连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业绩方面,时代万恒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营业收入约6.54亿元,同比减少3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062万元,同比增加18.32%;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比增加23.53%。

  时代万恒2024年一季度报告称,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6.48万元,同比减少68.36%;营业收入7832.55万元,同比减少56.96%;基本每股收益0.01元,同比减少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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