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本月19号公告收购二股东五处医药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天又出三份增持公告
退市华业股友
2018-07-02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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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在本月19号公告收购二股东五处医药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天又出三份增持公告,请问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证券法有无规定能否增持和回购股份?如果答案是可以的话,公司计划什么时间进行操作? 【答】华业资本: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定期报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股份;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前30日不得增持本公司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知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在决策过程中,至该事件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进展及补充说明》公告,相关资产正处于初步尽调及多方论证过程中,本次交易是否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请您及时关注公司公告。¶¶2018-07-25 14:4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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