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05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0亿元(含26.80亿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在公司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为拓宽公司(含下属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合理控制公司融资成本,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0亿元(含26.80亿元)。
二、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投资。具体用途以监管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八、担保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省城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上市交易或转让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十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2、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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