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055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招商证券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企业)作为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参与发起云南城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
2、本次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方案等涉及发行的相关条件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为本次交易提供差额补足在公司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证券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本次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如下具体方案:
1、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 (含其资产管理子公司);
2、销售机构:招商证券;
3、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下称“保理公司”);
4、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公司及/或下属公司;
5、基础资产的融资人/回购人:为公司及/或下属公司提供工程、采购等服务的供应商;6、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公司担任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
7、差额支付承诺人:省城投集团;
8、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融资人、债务人、回购人以及共同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9、底层资产:相关供应商对于公司及/或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底层资产将由供应商转让予保理公司并最终转让予专项计划,保理公司将向供应商支付转让价款; 10、产品规模:储架发行合计不超过50亿元,储架期限不超过2年,计划发行期数合计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11、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2、增信措施:
(1)专项计划采取优先级/次级分层结构,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份额比例不超过10%,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本金偿付顺序优先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省城投集团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支持,于专项计划账户可分配资金无法全额偿付专项计划优先级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和本金时,向专项计划支付现金予以补足,具体的差额支付流程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的约定为准;
(3)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每一笔基础资产出具付款确认文件,确认公司负有基础资产到期时无条件支付清偿应付款项的义务,具体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的约定为准;
(4)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产服务机构、计划管理人发现基础资产存在争议或债务人主张商业纠纷抗辩权,资产服务机构应立即书面通知回购人,回购人支付回购价格以回购争议基础资产,具体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的约定为准;
(5)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产服务机构、计划管理人发现存在相关文件约定的不合格基础资产,计划管理人有权向原始权益人发出书面赎回通知,原始权益人有义务向计划管理人赎回该笔不合格基础资产,具体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的约定为准;
(6)公司就保理公司对该底层资产项下的贷款提供担保,或者由公司为保理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转让价款提供阶段性资金支持,具体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的约定为准。
13、其他:最终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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