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0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99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议案涉及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内容,将出售阳光置业股权比例由70%调整为60%,并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本次挂牌价格不低于2.83亿元,预计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当期产生税后收益约1.6亿元。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9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加快推进产业聚焦,全面实现回归酒类业务的战略定位,同时为了推进房地产业务的全面转型,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进战略合作投资者,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7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2018-091号公告)。
近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公司出售阳光置业60%股权。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将出售阳光置业股权比例由70%调整为60%,并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本次挂牌价格不低于2.83亿元,预计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当期产生税后收益约1.6亿元。除此之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18-101号公告)。
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定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8-09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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