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订的《全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具体业务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协议双方后续专项业务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按要求在相关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6、主要财务指标:根据2017年度审计报告,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末资产总额4465081.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24865.7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127.44万元、净利润15323.51万元。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海南银行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本协议于2018年8月7日在海口以现场方式签署。
(三)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具体业务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甲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和友好的双边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双方业务合作领域包括以下内容:
1、授信业务
根据甲方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況,乙方拟给予甲方合计人民币6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额度的具体使用须在不违反国家信贷政策且符合乙方授信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乙方的业务程序进行授信审批后办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票据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以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与甲方签署的相关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结算业务
乙方根据有关规定为甲方开立所需的各类本币账户,为甲方提供转账、汇票、支票、本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人民币结算服务。甲方将乙方作为业务主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结算、代收代付(含代理收费、工资代发)等服务。
3、现金管理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通过各种结算服务和授信产品的组合运用,建立满足甲方个性化需求的资金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案,协助甲方在财务管理、流
动资金安排、票据集中管理等领域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现金管理服务银行。
4、投资银行业务
乙方充分利用本地总行一级法人灵活、高效的优势和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并购贷款、短期融资券承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发行等多种投资银行业务。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投资银行业务的主办银行。
5、理财服务
乙方借助强大的资金管理能力和广泛的资金运用渠道,协同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合作伙伴,为甲方提供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工具类等各项代理投资理财服务,为甲方度身定制资金运用配置方案,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稳健投资回报。在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为甲方提供理财及资金存管业务。
6、私人金融服务
乙方利用自身私人金融业务优势,向甲方员工提供高水平和便捷的私人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卡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代收发业务(代收费、代发工资等)、特色存款、理财产品等。
7、其他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发展业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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