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57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8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59号),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公司从内部控制失效情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资金情况、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内部控制失效情况
公司本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在以下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一是连续两年更正业绩预告,财务报告内控失效;二是对部分客户的授信额度过大,同时也存在超过授信额度发货的情况,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控失效;三是存在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理财产品收益低于融资成本,资金管理方面需改进和完善。
1.赊销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赊销所涉业务,赊销规模及其占比,公司对主要客户的赊销政策,包括赊销额度、赊销期、结算方式等,并说明公司结算方式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2)前五名赊销客户名称及其对应销售金额、结算方式、期末应收账款结算收款及未结算金额,截至目前前述销售客户或经销商退换货情况;(3)超过授信额度发货的具体情况,相关销售客户或经销商与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请公司核查责任主体并披露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2.预付款采购情况。公司期末预付款2 亿元,同比增加253.09%请公司补
充披露:(1)前五名预付款采购的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采购货物名称及其对应采购金额及预付款比例,采取预付款采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前述预付款采购的结算或预计结算情况,未结算的预付款保障措施。请公司核查责任主体并披露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3.理财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表披露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到账收益、投资范围;(2)公司购买资金投向无特定主体的理财产品的,说明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与理财产品投向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3)理财产品收益低于融资成本的原因。请公司核查责任主体并披露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二、关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年报披露,公司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11.43 亿元,同比增长35.06%,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 亿元,亏损同比增加7090.41 万元。公司主
营业务包括贸易、酒类、房地产及食品饮料,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58.61%、
28.66%、7%及5.48%,毛利率分别减少2.91 个、减少5.73 个、增加12.67 个、
减少0.31 个百分点。
4.贸易业务。公司自 2016年新增贸易业务,本年贸易业务营收6.70 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181.14%,但毛利率减少2.91 个百分点,仅为0.5 个百分点。请
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从事贸易业务是否具有进入门槛,相关业务资源、渠道的情况,本年贸易业务营收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具有真实货物流转基础;(2)2017年贸易业务的具体构成,较上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3)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及客户名称和对应金额,与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4)贸易业务毛利率大幅减少的原因;(5)贸易业务对应货物是否转移到公司仓库,相关风险是否转移,说明贸易业务收入的确认是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相应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酒类业务。年报披露,公司酒类营收 3.28 亿元,同比降低1.41%,毛利
率减少5.73 个百分点。应收票据期末额为1.15 亿元,原因为本期新增酒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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