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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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17: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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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收悉公司提供的拟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经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由董事长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2、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后续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连远锐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黄海平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戴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 邹志强 张娟 陈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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