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1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2年9月28日在本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整改报告》。
内容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的议案。
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追认)本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绢纺有限公司(母公司控股98%)拆借资金3000万元。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有关的信息披露,对此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本公司于2002年8月6日至8月9日、8月13日至8月17日接受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巡检工作小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有关财务情况进行的认真、全面的检查,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于2002年9月10日下发《关于要求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对巡检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杭证特派办〖2002〗303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对所涉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讨论,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整改报告》公告如下:
一、关于规范运作问题
1、“大多数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细记载每一事项的表决结果”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要求,力求工作的规范,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和完整。目前公司已在聘任律师的指导下规范了相关的会议记录。
2、“少数股东的授权委托行为不够规范。如,股东小沙经济开发实业总公司委托他人出席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时,未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中,部分授权委托书未明确有效期限;2002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未明确表决权限。”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加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公司已在律师的指导下,编制了委托书的标准格式,确保以后股东大会召开时对授权委托事项的规范管理。
3、“公司现有监事5名,其中由职工代表的监事1名,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的监事组成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证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已将此列入议事内容并打算最晚于明年上半年前改进。
4、“公司各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控股子公司的“三会”运作也较不规范,“三会”缺少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有关董事、监事责任不够明确。”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三会”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指导控股子公司完善公司章程,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并指导各子公司按要求完善“三会”的运作。公司已责成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企管办等部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章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完善和修订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抓好其“三会”的规范运作,落实董、监事相关的责任制。
5、“你公司制订的《公司治理纲要》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公司章程却未予明确。”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司将根据治理纲要的规定尽快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议案,将有关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条款内容列入公司章程。
6、“你公司伊犁亚麻分公司于2002年初正式投入生产,其房屋建筑物(截止2001年底账面净值为1417.38万元)至今尚未办妥权证。”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司已责成伊犁亚麻分公司的负责人尽快办理完成有关伊犁亚麻分公司新建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
二、关于信息披露问题
1、“200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但2001年年报的董事会报告仅披露了4次”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今后在信息披露时一定要按照规范要求,力求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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