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金鹰股份资讯
2003-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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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3-1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16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鲍章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理层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团结进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违纪、违法和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部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利益的损失。

5、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未损害公司的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2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说明》的报告

根据公司2002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2002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基本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订合同的价格参照了市场行情,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6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天会审〖2003〗审第191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专项报告,并对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2000年4月10日,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34号文批复同意,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2000年4月14日和15日,贵公司采用上网定价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和二级市场投资者分别各公开发行A股股票22,500,000股,合计发行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28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费、上市推荐费5,583,6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255,613.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8,760,786.90元,已于2000年4月21日全部到位。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截至2002年12月31日,贵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投入到具体项目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暨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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