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5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融资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三)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四)发行期限:拟分期发行,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五)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需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无影响。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注册通知书为准。上述注册发行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事项的相关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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