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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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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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建华

作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高度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态势,认真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审议议案,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本人刘建华,195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文化学
者,北京慧士德咨询中心创办者,曲阜尼山圣境总体文化设计人。曾创建海南大学策划中心并任主任、创办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并任董事长,曾任新华书店总店直属新华音像
租赁发行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任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了定期报告、董事聘任、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共计 28 项。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对各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议案 13 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
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刘建华 6 6 4 0 0 否 3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报
告期内,本人应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6 次,亲自参加会议 6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会

次数 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刘建华 提名委员会 2 2

战略委员会 0 0

本人通过在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对公司重大事务提
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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