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咏梅
作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认真了解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高度关注公司持续发展态势,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本人王咏梅,1973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任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3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董事高管聘任、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等共计 28项议案。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议 案 13 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 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王咏梅 6 6 4 0 0 否 3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会
次数 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王咏梅 战略委员会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组织召开
了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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