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71号文)和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鲁商置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期权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02.9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96.80万股的3%。其中,本激励计划拟首批授予96.54%(即2,899万份股票期权),剩余3.46%(即103.9万份股票期权)作为预留份额。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应当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3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
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且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当年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9、本激励计划在授予日后24个月内为标的股票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同首次授予行权安排。
10、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首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和ROE为基数,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2020年 不低于40%,2019年度的ROE增长率不低于25%,且均不低于对标企业的
75分位值。
以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和ROE为基数,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2021年 不低于50%,2020年度的ROE增长率不低于30%,且均不低于对标企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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