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太龙一纸公告预亏1.15亿,受此暴雷消息影响,次交易日股价应声跌停。按当时解释亏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河洛太龙项目终止经营,测试计提减值准备1.29亿,注意这里没有明确是什么科目的减值准备。
结合月22日发布的公告等分析,太龙药业投资河洛太龙主要除5000万注册资本,其余前期主要是以借款的形式反映在账上,共3.19亿,会计科目上市公司估计应记为其他应收款,如果说计提减值,那么应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2月22日,太龙发布公告,重组该债权3.19亿为股权,该重组属于资产科目内部的转换,不影响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2月22日,既然已经债转股,那么该科目应记为长应记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且因为属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应使用成本法核算。此科目如果要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应记为资产减值损失-长期投资减值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因为该项目投资已经停产并终止,没有可以比较的同类市场价格,计提的减值准备应根据单项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当期投资损失。至于可以收回的金额具体到底是多少,估计太龙当时预亏发布时是按照当时的借款3.19亿和资本金5千万减去河洛的账面资产总额1.22亿测试计提(因河洛的绝大部分债务源自上市公司)。
现实的问题是河洛的实际资产如果按评估测试就只值1.22亿元?光土地增值部分,不但不应计提减值,反而会涉及以后处置时带来增值。实际上太龙在发布预亏公告时就已经埋下了伏笔,摘录如下:(具体减值准备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再来看看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贾文勤3月8日强调的内容:上市公司要依规依法提取商誉减值,中介机构要严格把关,监管机构要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切都是套路,因为股价变动涉及太多的利益,太龙的小散们,如果你看明白了,请记得转发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