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22:太龙药业公司章程
太龙药业资讯
2018-08-17 15:36:01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党建工作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经河南省体改委豫股批字(1998)38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06786295N。

第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公司于1999年8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于199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ENANTALOPHPHARMACEUTICALSTOCKCO.,LTD

第六条公司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邮政编码:450001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88.6283万元、实收资本为57388.6283万元。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高起点、严管理,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益占领国际、国内市场,实现“健康关怀,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药品的生产、销售(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的销售;卫生消毒用品的销售;化妆品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党建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党总支。设党总支书记一名,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如副书记、委员等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条件和程序,进入党总支。

第十六条公司党总支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