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2,947千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的部分270,000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52,947千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2,825,157千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2,516千元,计提及分配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股利 270,000 千元后,2017 年度当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2,272,641千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总股本16,806,120千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02,510千元。
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㈠《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现金分红的条件:在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当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配,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公司可以单纯分配股票股利。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㈡ 行业及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民航客货运输服务,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民航运输需求在国内仍保持较快增长,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原油价格、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
公司为扩大经营业务规模,提升市场份额,2018年计划引进 67 架飞机,
同时优化产业布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2018年约需362 亿元。
项目 金额(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42
现金流量净额 -68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319
资金需求: 362
㈢ 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分配现金占可分配利
润总额的比例(%)
2017年 302,510 3,052,947 9.91
2016年 86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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