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62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11月2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2、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2016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第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9月26日,同意向184名激励对象授出267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0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5、2016年10月2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267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93610.8万股变更为96284.8万股。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出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离职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50万股,回购价格为6.978元/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96284.8万股变更为96234.8万股。
7、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8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同意向247名激励对象授出32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4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8、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17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办理解锁,解锁比例为40%,可解锁股份1049.6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9、2017年11月21日,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32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96234.8万股变更为96560.8万股。
10、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5名激励对象出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离职、不应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35万股,首次授予的33万股回购价格为7.07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2万股回购价格为5.233元/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96560.8万股变更为96525.8万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1、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176
解锁比例为30%,可解锁股份770.7万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2、2018年10月23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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