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1、 大会议程;
2、 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4、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 间: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00
地 点:绍兴滨海新城畅和路58号质检楼一楼大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波先生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份情况
三、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宣读律师、计票、监票、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名单
六、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监事签名
议案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预案如下,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旨在通过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或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在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1.5亿元,且以人民币9.5元/股回购股份,公司预计可回购1579万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1、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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