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4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8-032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8年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除已离职、任监事的激励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76人,解锁比例为30%,可解锁股份770.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80%。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所需满足的解锁条件已满足,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按照《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的17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申请第二次解锁,解锁比例
为30%。
公司董事吕春雷先生、朱金林先生、马文鑫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45人,解锁比例为50%,可解锁股份16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17%。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所需满足的解锁条件已满足,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按照《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预留部分授予的24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申请第一次解锁,解锁比例为50%。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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