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 5,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期限 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7,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情况将回购价格由4.38 元/股调整为 4.28 元/股,并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将公司总股本减少 2,037,500 股,由 465,032,880 股变更为
462,995,380 股;将注册资本减少 2,037,500 元,由 465,032,880 元变更为
462,995,380 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25)。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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