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西藏药业资讯
2024-03-26 17: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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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成立
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为泸州市,首席合伙
人为李武林先生。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08 人。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四川
华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四川华信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
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与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并就关键审计事项给出了专业意见,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四川华信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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