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
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9 日,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家。
二、执业记录
(一)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所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华兴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华兴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华兴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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