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2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永辉”),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仪征永辉向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2,000.00万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与苏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仪征永辉银行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6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为仪征永辉因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苏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0.00 万元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相关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苏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仪征永辉
向苏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 3 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由仪征永辉股东哈空调、郑明惠、徐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仪征永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600.00 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2022 年10 月29 日、11 月15 日、2023 年3 月28 日、4 月13 日、2024
年3月16日、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2-046、2023-007、2023-010、2024-006、2024-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仪征汽车工业园区天越大道 18 号
法定代表人:丁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散热器制造、销售;散热配件加工;换热设备、铝管及铝型材制造、销售;汽车散热器、散热配件、换热设备、铝管及铝型材产品的生产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仪征永辉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27 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八届四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 65.00%股权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仪征永辉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65%
郑明惠 14.04%
徐晴 10.48%
曹慧珍 10.48%
合计 1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4,246.01 万元;负债总额
29,041.50万元;净资产5,204.51万元;营业收入49,117.66万元;净利润860.60万元,资产负债率 84.80%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以债权确定期间为准)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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