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89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 号)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46,0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3,896,796.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519,544.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3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等制度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东吴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在苏州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具体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具体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及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 2019 年9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60)不再使用。2019 年
10 月 17 日,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其进行销户【上述专户中的 4,000 万元理财产品“汇利丰”结构性存款已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到期,理财本金和收益以及利息共计 40,579,360.20 元已全部划归
至公司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专项账户(账号:1055330104001767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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