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新非特和大股东的一封信,请你看看我建议的是否合理。我想这是广大散户的心声
率水河桥
2018-10-03 1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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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出售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3%股权、收购桑日县金冠
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0,400 万元出售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占其注册资本 5.23%),同意公司以 10,400 万元收购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 27%的稀土股份买来是1.04亿,后面13%的是馈赠给上市公司的。按照价值40%的稀土股份 原始价值大概1.5个亿,后面馈赠的13%价值理论值不了5千万,应该就3000万的样子,目前计提了1个亿,还剩价值3-5千万,如果卖掉这块,价值有1亿就不算亏损,毕竟公司当初就花1个亿,如果用这个卖掉的钱去买上海上源,个人觉得只要买上海上源价值不高都可以,卖掉的40%股份有1亿以上就不亏,如果大股东几千万就卖掉稀土股份,或者花大价钱买上海上源的股权,有占上市公司的便宜嫌疑,我们可以积极举报他。另外我个人向上市公司建议,如果买卖上海上源的款项,我们需要对方业绩承诺,可以将对方的款项部分买入创兴资源的股份做业绩承诺质押,如果不能完成业绩公司有权利处置股份,和卧龙地产的业绩承诺相似,看好自己的公司被上市公司买入,业绩承诺买对方上市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和广大的散户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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