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规,上市公司及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上市公司不能进行重组上市,但有例外情形,即违法行为终止已满3年、本次重组能够消除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行为人追责的除外。
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例如存在因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刑罚或行政处罚的行为等情形)的,上市公司12个月内不得进行重组上市。
根据以上公告,证监会已经对此案2015年6月18日已经终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新规规定:上市公司及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主要突出---正在------条件。12个月内600193也没有被上市公司公开谴责。
所以新规不构成600193重组的障碍,目前上市公司主业缺乏,希望大股东能够为公司中小股东着想,早日进行主业转型,为公司带来新的赢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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