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4-01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侨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一、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侨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认购价格: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九届董事会第 8 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3.8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3、认购数量: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股份认购价款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 12,761.19 万股(含 12,761.19 万股)。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限售期: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乙方 由于发行人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 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发行人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三)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有 限公司,合法、有效存续;
(2)甲方在为本协议的订立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 材料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存在隐瞒、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具备作为中国 A 股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且具备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及认购股份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A 股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形;
(3)乙方签署、执行本协议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亦不违反任何行政命令、司法裁决以及任何其他对乙方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文件;也不违反乙方内部的组织文件,或乙方在此前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合同或做出的任何承诺、陈述及保证;
(4)乙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支付全部认购款项,并为甲方验资提供必要的配合;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不存在阻碍其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
(5)乙方保证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资金来源符合中国适用法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求;
(6)乙方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代其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情况;
(7)乙方承诺在为本协议的订立所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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