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股票代码:60019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24-03-28
会议召开日:2024-04-03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
二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三 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四 对如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1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现场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现场会议表决 五
结果
六 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闭幕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议案二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4-013)。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包头
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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