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24-01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为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完成,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484,932,0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按照上限发行 145,479,600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6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6、公司 2023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14.98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17.3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年化后测算,即分别为 3,753.31 万元和 3,223.07 万元;
假设公司 2024 年度收益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20%;
(2)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
(3)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下降 20%。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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