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1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
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
的监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亚良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
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可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可以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在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
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
2,002,29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2元(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4,050,413.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顺
利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6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监督意见如下:
1、公司对2017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 2017年的关
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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